确认无效婚姻的机关

2023-08-30 15:25:02 来源:问法

一、确认无效婚姻的机关

确认无效婚姻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当事人要宣告婚姻无效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申请。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确认婚姻无效起诉状需具备什么内容

确认婚姻无效起诉状需具备的内容如下: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资料图】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可见法律对无效婚姻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律快车提醒您,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法律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5.司法实践中,存在婚姻缔结时并不符合婚姻登记的条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婚姻缔结的条件转而成就。如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达到法定婚龄,此时生硬的适用民法典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认为该婚姻自始无效,不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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